一周立法动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25批指导性案例,均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指导案例140号《李秋月等诉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红山村村民委员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该纠纷案件的结果明确了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与其管理和控制能力相适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私自攀爬景区内果树采摘果实而不慎跌落致其自身损害,主张经营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案例对于明确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规范人们行为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指导案例142号《刘明莲、郭丽丽、郭双双诉孙伟、河南兰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生命权纠纷案》
该纠纷案件的结果明确行为人为维护受伤害一方的合法权益,劝阻他人发生碰撞后不离开现场且没有超过合理限度的属于合法行为。他人因自身疾病发生猝死的与劝阻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劝阻人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例对于“死者为大”传统思想支配下的裁判理念予以否定,表明了司法的态度,对劝阻人的善行和义举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正确适用法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了生动诠释。
指导案例143号《北京兰世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黄晓兰诉赵敏名誉权纠纷案》
该纠纷案件涉及信息网络传播环境下名誉权侵权的认定规则,明确了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该案例对于依法处理类似案件,规范公民网络空间行为和倡导文明交往社会风尚具有指导示范意义。
一周法律热点
10月26日,四川长宁县法院审理一起涉食品安全案件。火锅店老板马某和吕某为节约用油成本,专门到重庆学习老油熬制技术并添加到新油中使用,营业20余天总销售额达29余万。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认罪认罚,法院将择日宣判。
餐饮行业火爆发展,开火锅店成为了很多人的选择,而选择进入火锅行业的主要原因就是火锅广受欢迎,在市场上的热度高。当然开火锅店的前提是食材的安全卫生要得到保障,因此千万不要因眼前利益而做出违法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法考干货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一.行政:管理、执行事务
1.行政的内涵
(1)公共行政: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提供服务。
(2)私行政: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其内部事务的管理。
我国行政法的研究对象是公共行政中的国家行政,即作为国家机关的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执行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活动。
2.行政的特征
(1)目的的公共性: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
(2)主体的恒定性:一方主体是行政机关、一方主体是行政利害关系人。
(3)行为的执行性、规范性和能动性。
3.行政的种类
(1)管理方式上:负担行政和授益行政。
(2)公民自由权保护上:秩序行政和给付行政。
(3)行政机关行为的范围:形式行政(主体)和实质行政(补充)。
二.行政权
1.行政权的历史演进
我国行政权经历了从超大到大再到小的过程。当前正在推行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就是在为实现善治目标而努力。
2.行政权的种类
(1)形式标准:行政立法权、行政决策权、行政命令权、行政调查权、行政处理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指导权、行政调解权、行政裁决权与行政复议权。
(2)性质标准:行政决策权、行政执行权、行政监督权。
3.行政权的特征
强制性、执行性、公益性、优益性(行政优先权、行政受益权)、支配性、不可自由处分性。
三.行政法
1.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规范名目繁多、层次多样、数量最多。
(2)行政职责职权的统一性。
行政机关在取得公共职权后,不能像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那样进行处分,否则会构成渎职、失职或者不作为违法。
(3)行政法律规范立、改、废的经常性。
(4)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相互交织、共存并处。
2.行政法的功能: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由于行政职能的广泛和实现方式的多样性,它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种类也是多样的和变化的。
除了国防、警察和财政等基础职能比较稳定外,行政机关的经济和社会管理等职能会经常变化;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和发展,也会影响行政法的调整范围。
任何违反行政法义务的行为,无论是国家行政机关还是其他行政法义务主体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行政法调整方式区别于行政政策调整方式的基本标志。
3.行政法的体系
(1)行政法总则(普遍原则和共同准则):行政主体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三个部分,内容相对稳定。
(2)行政法分则:只适用于特定行政领域的规则。
四.行政法律关系
1.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
大多数行政关系都会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
但有些行政关系是基于行政机关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不具有强制性的自律要求而产生的,则不会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如行政指导行为、告知行为、建议咨询等属于行政事实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主体的恒定性与身份的多样性
一方主体必是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组织,另一方主体必是行政相对人。
(2)权利义务的对应性和不对等性
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在法律上都是具有独立身份和相对自主性的主体,都平等地遵守法律、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但双方主体在权利义务上并不是完全等量,行政主体具有行政管理职权,行政相对人只能配合。
3.行政法律关系的种类
(1)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2)行政管理法律关系、行政监督法律关系。
4.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1)行政管理法律关系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关人。
(2)行政监督法律关系
①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②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法律英语
1.The law is selfless, for everybody alike. On everything, she swayed by person considerations.
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2.The law is the main power in the reform, is the first channel conflict resolution.
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埃尔曼
3.True freedom can only be under the law of freedom.
真正的自由只能是法律下的自由。——孟德斯鸠
4. In all accept laws governing human state, where there is no law, there is no freedom.
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5.A country's absolute justice, is inspired by the perfect reason law in this country.
一个国家的绝对公理,是受着这个国家的完美的理智法律启发的。——乔特
法律书籍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本书内容以交叉学科为背景,从浅近的社会法律问题入手,集中讨论了当代中国法律和法学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例如: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法律本土化、法律专业化、市场与法律的替代问题和法学研究方法论等。其学术背景涉及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阐释学、语言哲学等。力求从平易中展现法学与其他学科不可分割的关系,创造性地把交叉学科的知识引入到法学研究中来。
可以以近几十年中的国经济体制改革——实际上也是法律的变革——为例。这一变革的成就是巨大的,但在这一变革中最成功的无疑是农村改革。仅仅数年间,中国的农业生产就发生了突变,取得了极大的进步。单看起来,中国农村的改革仅仅是中央政府政策的改变,所以从这个方面来看,这似乎是“变法”的结果;但是若将这一变革放到中国农村经济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我们发现从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一家一户的农业经济制度和农村改革中出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许多的相似之处。从这个方面来看,中国农村改革的制度创新是在这种传统的本土资源中产生的,其成功不是因为其偏离了传统,而是因为这一改革在更大程度上回归了传统。
我们只有熟悉了某个领域内介绍时代主题的文章,才可能发现其中的矛盾和问题,并通过研究有新的洞识,从而促进学科的进步与人类思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