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中“建设一批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要求,我校分别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吉林丰略律师事务所、吉林新锐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举行“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仪式”。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尹奎杰、院长李红权、副院长张姗姗、教师代表刘晓莉教授、闫弘宇教授、王峙焯副教授、王小林副教授以及学生代表们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法学专业系主任王箭主持。
签约仪式上,尹奎杰书记指出,法学的研究价值和生命力在于其对现实和实践的指引作用,法律实践也相应的对法学研究具有反作用。法学实践基地的建设对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至关重要。
李红权院长就东北师范大学以及政法学院的办学历史、特色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法学专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说明,表示希望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打破法学理论和实践的壁垒,培养更多基础扎实,职业能力强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他强调,法学学科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利用政法学院的多学科优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理论和实践的深度融合。
各实践教学基地领导也介绍了各自单位的具体情况,大家纷纷表示,法治人才培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一方面高校可以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另一方面高校可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方面给实务部门以相应支持。同时,高校相关研究工作与实务部门的法律实践工作也密不可分。
合作双方形成共识,未来将进一步提升合作站位、强化合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提升合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的延展性和融合度。
签约仪式的成功举办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具有重大意义。政法学院会不断加强与“公检法”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夯实基础,提升质量,推动构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为社会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