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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2019年年会“党的领导法规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表时间:2019-12-09 浏览次数:

2月7日,由吉林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主办,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与吉林省委党校法学研究部共同承办的吉林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党的领导法规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长春成功举办,来自北京党内法规研究会、中央党校、四川省委党校、吉林省委党校、太原市委党校,武汉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吉林财经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等国内高校和研究机构等80余位专家学者参与会议。

吉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傅铁铸、东北师范大学副校长王占仁出席会议并致辞。吉林省法学会副会长、党内法规研究会会长、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尹奎杰主持会议,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吉林省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傅大鹏做年度工作报告。中央党校党章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党内法规研究会会长王勇教授,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祝捷教授在大会做主题演讲。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国家治理中的党规之治”“地方治理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理论的新发展”展开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就党内法规学科建设、党内法规理论体系、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实践、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党的领导法规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等问题等展开研讨。我院教师李红权、张珊珊分别做了题为《纪检监察机关权力的监控:内在逻辑与机制设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程序启动主体问题探讨》的主题发言。会议专门组织了“党内法规博士硕士生论坛”,增选了常务理事和理事。

会议经过研讨认为,党内法规的理论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党内法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有利于把党内法规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和治理体系。会议强调,广大党内法规研究工作者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严谨的学术态度,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党领导国家治理的实践需要,丰富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为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面领导提供理论支持。(党内法规研究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