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公平公正。做到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客观评价。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学院成立材料审查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学院实施“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三、拟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推免招生类型 | 专业拟招生人数 |
030100法学 | 01法学理论 | 全日制 | 硕士 | 2 |
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全日制 | 硕士 | 1 |
03刑法学 | 全日制 | 硕士 | 2 |
04民商法学 | 全日制 | 硕士 | 3 |
030200政治学 | 01政治学理论 | 全日制 | 硕士 | 3 |
02中外政治制度 | 全日制 | 硕士 | 2 |
03国际政治 | 全日制 | 硕士 | 3 |
04国际关系 | 全日制 | 硕士 | 2 |
030700中共党史党建学 | 01中国共产党历史 | 全日制 | 硕士 | 2 |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硕士 | 1 |
035101(非法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硕士 | 20 |
035102(法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硕士 | 25 |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硕士 | 2 |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硕士 | 10 |
120400公共管理学 | 01行政管理 | 全日制 | 硕士 | 6 |
2026年推免接收实际学科专业以《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预计今年9月中下旬发布,请关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为准。
四、推免硕士生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具有教育部批准推免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6.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以推荐高校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名单为准]。
7.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五、复试形式及平台
选用腾讯会议作为主平台对考生进行线上面试,钉钉软件平台作为备用平台,软件使用方法见该软件官方网站。
六、复试流程
(一)预报名
申请人于2025年9月16日12:00前,登陆“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https://yz.nenu.edu.cn/ybm,以下简称“推免报名系统”)完成推免预报名,报名时须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推免预报名系统”相应项中,具体网址、材料要求等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https://yjsy.nenu.edu.cn/info/1123/8397.htm)。
(二)复试通知
政法学院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择优选拔,预计于2025年9月17日电话通知部分申请人参加复试。
(三)复试日程
预计于2025年9月18—19日进行复试(以实际通知为准),详细日程安排另行在政法学院网站公布。
(四)其他
1.已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者仍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未经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推免生一律无效。
2.未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者,待“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仍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政法学院。政法学院将根据已拟录取情况和生源质量,决定是否组织第二轮复试。如组织,第二轮复试相关安排另行在政法学院网站通知。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所有类别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3.推免生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则录取不生效。
4.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学院实名提出投诉、申诉或举报。
八、联系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联系咨询电话:0431-84536373
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36166
电子信箱:wangn334@nenu.edu.cn
政法学院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