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49年7月定址于长春。1996年9月成为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07年,入选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入选数量位列全国第19位、211院校之首。
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科初建于2002年,于2005年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同年获准招收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并于2018年获评吉林省优势特色B类学科,于2018年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B-认定。经过十余年的积淀与发展,东北师范大学MPA项目在逐渐形成自身特色、优势的基础上,已建设成为东北地区乃至全国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教育品牌。
一、培养目标
东北师范大学MPA教育项目致力于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基层公共管理部门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政治觉悟高、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除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报考条件(四)中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境外获得学历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号、密码以及网上报名填写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各类信息是考生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后续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试方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初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外语。
日期: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地点: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二)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和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细则将在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网站公布。
五、学费标准和学制
(一)学费标准:3万元,1万元/年。
(二)学习年限:基本学制 3 年,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为2.5至6年。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2555号
邮编:130117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36179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MPA教育中心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