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请人:陈清秀。东吴大学法律学系专任教授,学术专长税法、行政法、财经法、行政救济法。台湾大学法学学士(1981)、台湾大学法学硕士(1984)、台湾大学法学博士(1991)、美国乔治城大学访问研究学者(1995-1996)。现任台湾地区行政法学会副秘书长、台湾地区“法务部”行政程序法研修小组委员、“内政部”法规委员会委员、“科技部”法规委员会委员、“劳动部”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交通部”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等职。曾任“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长、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植根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等职。
陈清秀教授著有《税务诉讼之诉讼标的》《现代税法原理》《税法总论》《税法各论》《行政诉讼法》《行政罚法》等著作,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时间:6月14日 10:00
地点:政法学院第九教室